防煙分區的介紹和劃分原則 二維碼
發表時間:2022-11-25 17:48 (一)防煙分區的概念 防煙分區是指以隔墻、屋頂擋煙隔板、擋煙垂壁或從頂擁向下突出不小于500mm的梁為界.從地板到屋頂或吊頂之間的空間。 屋頂擋煙隔板是指設在屋頂內.能對煙和熱氣的橫向流動造成障礙的垂直分隔體。 擋煙垂璧是指用不燃燒材料制成.從頂棚下垂不小于500mm的固定或活動的擋煙及消防器材設施。活動擋煙垂壁系指火災時因感溫、感煙或其他控制設備的作用,自動下垂的擋煙垂璧。 (二)防煙分區的設置原則 設置防煙分區時,如果面積過大.會使煙氣波及面權擴大,增加受災面,不利于安全硫散和火災撲救;如面積過小,不僅形響使用.還會提高工程造價。因此,防煙分區的設置應遨循以下原則。 (1)不設排煙設施的房間(包括地下室)和走道,不劃分防煙分區。 (2)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。 (3)對有特殊用途的場所,如地下室、防煙樓梯間、消防電梯、避難層間等。應單獨劃分防煙分區。 (4)防煙分區一般不跨越樓層,某些情況下,如1層面積過小.允許包括1個以上的樓層,但以不*過3層為宜。 (5)每個防煙分區的面積,對于高層民用建筑和其他建筑(含地下建筑和人防工程,其建筑面積不宜大于500平方米;當頂擁(或頂板)高度在6m以上時,可不受此限制。此外.需設排煙設施的走道、凈高不*過6m的房間應采用檔煙垂壁、隔墻或從頂棚突出不小于0.5m的梁劃分防煙分區,梁或垂壁至室內地面的高度不應小于1.8m., (三)防煙分區的劃分方法 防煙分區一般根據建筑物的種類和要求不同.可按其用途、面積、樓層劃分。 (1)按用途劃分。對于建筑物的各個部分,按其不同的用途.如廚房、衛生間、起居室、客房及辦公室等,來劃分防煙分區比較合適,也較方便。 (2按面積劃分。在建筑物內按面積將其劃分為若干個基準防煙分區。 (3)按樓層劃分。應盡可能根據房間的不同用途沿垂直方向按樓層劃分防煙分區。 |